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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老婆朱安的人生悲剧

2011/10/17作者/李伶伶 来源/摘自《周家后院》阅读人次/73254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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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鲁瑞为什么会喜欢朱安呢?论貌,论才,朱安实在不是鲁琴姑的对手。她长得—客观地说—不好看,个子很矮,长长的脸,皮肤有点黑,前额外凸。一个女人好不好看,有时并不仅仅在于相貌,更在于神情。她有些木讷,也就显得呆板不生动。连貌都不在乎,鲁瑞还会看重才?女人无才便…

  朱安的父亲叫朱耀庭,绍兴城里凰仪桥(又称黄泥桥)丁家弄人。丁家弄的朱宅,人称“朱家台门”。台门,通俗地说,大宅门,大宅邸。大宅门里住着的当然是大户人家,不是有权人就是有钱人。周家也称“周家台门”。照绍兴人的说法,朱安和鲁迅兄弟都属于台门货。

  朱家何以成台门,缘于朱家先辈曾任过江苏省扬州府官吏。朱耀庭先做过幕僚后又经商,一度还准备在宅门里开当铺。

  这样的朱家和那样的周家,门当吧户对吧。

  两家结亲,非始于鲁迅和朱安,而是鲁迅的开蒙塾师、叔祖(周氏义房族祖父)周玉田和丁家弄的朱氏。周玉田谱名兆兰,夫人就被人称做兰太太。这位叔祖母兰太太是个有趣的人。有一次她把晒衣服的竹竿架在珠兰的枝条上,细枝受不了力断了,竹竿倒下来。她见状,愤愤地骂一句,死尸。为什么要骂死尸呢?谁是死尸?是那折了的枝条,还是倒了的竹竿?没人搞得清她心里怎么想。她平时爱跟小孩子玩,称鲁迅他们这帮小孩子为小友。

  嫁到周家的兰太太常常回娘家丁家弄,又常常把娘家的亲戚带到周家串门,特别是她的兄弟朱霞汀和内侄孙朱可铭,周家的门槛几乎都让他们踏破了。朱可铭是谁?朱安唯一的弟弟。周家,弟弟去得,姐姐当然也去得。兰太太也带朱安去周家玩。一来二去,鲁瑞注意上了这个安姑娘,也喜欢上了。

  鲁瑞为什么会喜欢朱安呢?论貌,论才,朱安实在不是鲁琴姑的对手。她长得—客观地说—不好看,个子很矮,长长的脸,皮肤有点黑,前额外凸。一个女人好不好看,有时并不仅仅在于相貌,更在于神情。她有些木讷,也就显得呆板不生动。连貌都不在乎,鲁瑞还会看重才?女人无才便是德。我是挑媳妇,又不是选女状元。这点,不论。

  一个无貌无才的女人还会有什么值得夸赞的东西?心灵美啊。鲁瑞眼里的朱安就是这么一个内在美远大于外在美的姑娘。她知礼仪懂规矩有礼貌,尊老爱幼性情温顺,她还爱劳动讲卫生,生活节俭不爱慕虚荣。

  日子是过的,不是看的。鲁瑞自信地断定,朱安是会过日子的好媳妇。

  这还不够,还得问清楚生辰八字,再也不能犯鲁琴姑那样的错误了。这个时候,轮到媒妁出场了。鲁瑞请托的媒人,是周玉田和兰太太的长媳谦少奶奶(她老公叫周伯,小名谦)。

  谦少奶奶家和鲁迅家住前后院,中间隔着一个小天井和一道曲尺形的墙。谦少奶奶婚后生了一个孩子,后来发高烧死了。不知为什么,她再怎么使劲儿也生不出第二个孩子了。因为感同身受,她对也死了孩子的鲁瑞怀有一份特别的感情,常去探望鲁瑞,陪她说话,安慰她。两个都死过孩子的女人,成了闺蜜。常常的,谦少奶奶隔着围墙向鲁瑞喊话,吃过饭没有?鲁瑞隔着围墙回答,吃过了(还没吃呢,你吃过了吗)。

  这是一幅很田园很温馨的生活画面。

  你当真相中了我婆婆的内侄女?谦少奶奶问鲁瑞。

  当真,当真,我还骗你吗?鲁瑞加重语气回答。

  那我这个媒做定了,而且一定给你做成。谦少奶奶几乎在发誓。

  谦少奶奶真有做媒人的天赋,领命后立即奔忙起来,很快拿来了生辰八字。鲁瑞一看就乐了:朱安比鲁迅大三岁,又是一个抱金砖,好耶!谦媒人还用她能说会道的那张嘴,为朱安掏尽了人间所有华丽辞藻。归根结底,一句话,朱安这个媳妇一定胜过鲁家所有的表姐表妹们。

  可怜的周家长子鲁迅,又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有了老婆。

  1901年,周福清被释放了。这是周家的一大喜事。单喜还不够,还要双喜。就择日让长子和安姑娘完婚,凑成一个喜上加喜吧。鲁瑞主意拿定,立即着手行动起来:向朱家发头盘财礼,然后请庚(就是正式问明女方生辰,以便择定良辰吉日),接着发二盘财礼。她忙前忙后,唯独不去问问儿子中意不中意,同意不同意。她包办得来劲。

  儿子的结婚之喜,不是儿子本人的,而是他的妈妈的。

  可是鲁瑞未料到,就在这节骨眼上,儿子跑掉了。别急别急,儿子不是听说了婚事而出走的,他出国留学去了。到日本。鲁瑞的如意打算落了空,不得不推迟婚礼。

  婚事都已经进行到了这个程度,鲁迅真的还是一无所知吗?不可能。因为家有小“暗探”,是谁?二弟周作人。这兄弟俩当时非常要好。收大哥信听大哥绘声绘色于外面精彩的世界,是周作人每天最阳光灿烂的时候;给大哥写信诉说青春期少年特有的烦恼愁闷(不是强说愁,是真的愁),是他最好的发泄方式。三天两头给大哥写信,他当然会把家里的事告诉他,何况是他的婚姻大事。

  如果鲁迅在接到作人的信知道母亲的安排后,立即返家跟母亲作坚决的斗争,誓死反抗,闹,大闹,狂闹,闹他个天翻地覆天旋地转,闹他个鸡犬不宁人仰马翻,那么,是不是就不会有后来的不幸呢(他自己不幸,朱安更可怜)?

  “扼杀在摇篮里”这句话,是真理。

  但是,鲁迅什么也没做,原因大概是:

  一、做听妈话的乖孩子,他做惯了。跟着妈的指挥棒转,他也跟惯了。他坚守着为人子女不忤逆不反叛的传统。他一直都认为,妈是苦过的,是苦命的女人,对这样的妈,他只有顺,没有抗。他也信任妈,妈那么爱他不可能害他,她替他找的老婆,能差到哪儿去?

  二、此时,他尚没有生成强烈的反封建传统(当然包括封建婚姻)的意识。他也还没有认识到封建腐朽扼杀人性的包办婚姻的危害性,更没有体会过自由恋爱的愉悦。“包办”怎么啦?妈不也是被包办给爸的吗,爸妈不是在一起生儿育女风平浪静地生活得不错吗。对爸来说,鲁瑞这个老婆,包办得好。

  什么也没做,意味着什么?默认,默许。这就造成没有被扼杀的“婴儿”在摇篮里一天天长大,直到撑破摇篮弄得事情无法收拾。什么也没做的鲁迅因为他的不做而一步步走向谷底,也拖拽着朱安一步步走向深渊。等到清醒过来,男人的他一跃而起跳上了崖头,女人的朱安却爬不出来了,永远地沉没。

  也不能说鲁迅什么都没做,他做了,只是后来做的—他到日本大开了眼界后,对未过门的小脚媳妇有了不满。他给母亲写信,给这桩没有经当事人同意批准的亲事附带了两个条件:让安姑娘放足,让安姑娘进学堂读书,否则 & &(下面的话就不用说了)

  这是条件吗?这是天方夜谭。

  你如何让一个已经缠了十几二十年的女人放足?她的足,早已骨裂了筋断了肉烂了,流过了血淌过了脓。缠得变了形也定了形的足,怎能放得开?

  少废话,我妈鲁瑞不是就放足了吗?我妈还比她安姑娘年长呢。是是是,鲁瑞放过足,可她放出来的足,跟普通大足女人的足一样吗?不管怎样,我妈的足放得,她安姑娘的足也就可以放得。至于放成什么样,不论?是的,不论。

  明白了,你要的不是一双大足,而只是放足行为本身?也许是吧。即便安姑娘依你的条件放了足,你以为她就跟你一样立即具有了反封建思想反封建意识,跟你成为同一战壕的战友,跟你有了共同话题共同语言,跟你相合相配了?她还是她,不会因为放足而改变。

  你又如何让一个二十多岁的大姑娘进学堂读书?是从九年义务教育开始,还是直接考研读博?进识字班,扫盲班也可以。好吧,不过,即便她认识了“人口手牛马羊”,会写你鲁迅的大名,在给你写的信上少画几个圈,又能怎样?一个受了二十多年传统教育的女人贤妻良母相夫教子的观念根深蒂固,识了字会读书,她终究还是以当你的老婆为己任,而不会成为你的同志。何况,你找老婆干什么?是让她帮你写论文,还是帮你改文章?过柴米油盐的日子而已。

  明知不可而为之,至少毫无意义。

  鲁迅的这两个所谓条件,朱安懒得答理。什么条件不条件的,少跟我来那虚的一套,我只认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认婚约。婚约懂不懂?它也是一种契约,是有法律效力的。遵纪守法,是我等公民应尽的义务。

  到底是鲁瑞的儿子。就像当年鲁瑞违约鲁琴姑采取的办法一样,鲁迅对母亲为他包办的婚事,也是一个字,拖。我赖在日本就是不回去,看你们怎么着。没有新郎,不肯放足不肯进学堂读书的新娘,你就空等下去吧,咱们就这么耗着,看谁耗得过谁,我一个大男人,耗得起,你一个小女人,耗不起。难不成你们会派人来绑我?这里是日本耶,来一趟容易吗?

  女方家还真的耗不起。转眼,朱安二十八岁了。奔三的女人,就是在今天也会让父母着急让亲友叹息,何况在那个年代。那时还有“养女不过二十六”的约定俗成,朱安都已经超过了二十六的极限。朱家很着急,使劲儿催鲁家。鲁瑞也着急,可她又有什么办法。她的办法只有一个,给儿子写信,让,更准确地说,请他回来与安姑娘拜堂成亲。

  儿子回信了!是好消息吗?不是,是坏消息。他明确提出,要朱家姑娘另外嫁人。也就是说,他要毁婚—不,是他请老妈毁婚。

  这时,朱家又来人气急败坏地责问鲁瑞:“你听说了吗?”

  鲁瑞不明白:“听说什么?”

  “樟寿在日本成亲了!”

  “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

  “他跟谁成亲?”

  “一个日本女人。”

  “日本女人?更不可能。他一个中国人怎么能跟日本女人成亲?”

  “有人亲眼看见他抱着一个孩子在散步,身边还有一个日本女人。”

  “孩子?他不但成亲了,而且还生了孩子?不可能。”

  鲁瑞嘴上咬定不可能,心里却犯嘀咕。是啊,她怎么敢肯定不是呢。如果是传说,那还好说;如果是真的,我们鲁家可就要背负不义之名,丢尽了脸面,日后还怎么在这地面上待?有了毁婚的前科留下了案底,我还有两个儿子呢,将来谁还敢上门说媒提亲。这浑小子,这臭小子,害死你妈我了!

  等等等等。就算那是真的,也犯不着毁婚啊。娶一个是娶,娶两个也是娶,男人三妻四妾又何妨。谁大谁小不是问题,只要不退了安姑娘不沾毁婚之恶名,怎么样都好。换句话说,无论如何,那亲,还是可以成的—只要想法儿把儿子弄回来,按下他的头,压弯他的膝,让他磕头三拜。齐活儿啦!

  就这么干!

  鲁瑞一边儿雇来装修队将房屋进行大规模改造和装修,精心布置出了一间新房。装修钱哪儿来?好办,典掉一部分房子;一边儿给鲁迅写信打电报。信和电报的内容只有一个:老母病危,速返。

  单纯又孝顺的鲁迅哪知老妈会跟他来这一手,接了信和电报心急如焚,没多考虑就打点行装车啊船的赶回了家。一张早就张开的大网,一下子把他兜头网住。他落入了亲爱的妈为他设下的圈套。

  当地的婚礼一般都放在冬天。鲁迅的婚礼罕见地被放在了大热天。鲁瑞很聪明地利用了鲁迅的暑假—她的谎言编织在鲁迅放假的时候,她知道这样更容易诓儿子回家。没理由拒绝了吧。

  热热的天。鲁迅冒着热热的汗回到热热的家,看到的不是老妈冷冷的病而是热热的喜悦。他身上热热的汗一下子变得冷冷的。他原本对母亲身体热热的焦虑转而成为对母亲生命不息包办不止行为冷冷的愤恨。

  这又是一次机会!一次抗争的机会—婚礼前任何时候都是机会。如果这时鲁迅和母亲作坚决的斗争,誓死反抗,闹,大闹,狂闹,闹他个天翻地覆天旋地转,闹他个鸡犬不宁人仰马翻,那么,是不是就不会有后来的不幸呢(他自己不幸,朱安更可怜)?

  “扼杀在摇篮里”这句话,真的是真理。

  像上次一样,鲁迅还是什么也没做—他没来得及,他妈先下了手,把他拽到屋里跟他促膝谈了一次话。那个话,谈得很长很长。谈什么呢?或许,她从鲁家家世、朱家家世及鲁家和朱家的关系谈起,谈到朱安的为人,谈到她们这对准婆媳这几年的相处,谈到朱安如何照顾她她如何疼爱朱安,谈到退婚行为的不耻以及可能对安姑娘造成的伤害,也谈到有良心地为人有责任感地做人等。

  苦口婆心。鲁迅还能说什么?

  子女高兴,父母就高兴;父母高兴,子女未必高兴。这就是父母和子女。既然老妈高兴,那就让她高兴去吧。鲁迅这么想了以后,也就妥协了。当有人问在集市上瞎逛的他最近忙什么时,他轻描淡写地回答,母亲娶媳妇。是母亲娶,而不是“我讨老婆”。还有更绝的,他对友人说,这桩婚事只当是母亲送给他的礼物。

  心里抗拒着,行动上鲁迅却规规矩矩地完成了成亲的既定仪式。那天,新郎的他戴着假辫子,头上扣着一顶拿破仑帽,身穿长袍,长袍外罩着纱套,脚蹬靴子。新娘朱安上身穿着红纱单衫,下着黑绸裙,小脚却穿着一双大鞋。花轿进门时,一只红鞋不慎从轿里掉了出来。巧的是,一对新人一拜二拜三拜后被簇拥着入洞房时,鲁迅的一只鞋不知被闹新房的哪一位踩掉了。

  老话说,这不太吉利。

  鲁迅才不管吉利不吉利呢。整个过程一言不发没有一丝笑容的他只盼着快快结束这场秀—他似乎只是在代替母亲勉为其难地完成一件工作。不过,虽然他把它当工作,事实上朱安的确成了他的妻子,是他具有法律(当时的法律)意义的配偶,元配。这,他不承认不行,不认可也不行。

  心里抗拒着,行动上鲁迅却规规矩矩地继续完成新婚后第二天第三天的种种烦琐仪式。先是“送子”。新娘黎明即起,听门外吹手唱吉词。然后有人将一对木制的红衣绿裤的小人儿捧进来,放在她的床上,说“官官来了”,意思也就是祝早生贵子之类。朱安的心盛满阳光的憧憬,却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她此一生都将与“母亲”这个身份无缘,不是她不想,是别人不给她机会。

  接下来是“头箸饭”,也就是新郎和新娘第一次坐在一起吃饭。再有“上庙”,拜祭祖先。然后是“拜三朝”,即大厅里事先摆放了两桌十碗头的羹饭,先由家中其他人拜,后由新婚夫妻并肩而拜。最后“行相见礼”,一对新人按辈分先拜长辈,与平辈行礼,再接受小辈拜礼。

  第三天的“回门”,鲁迅也依例回了。他们坐着轿子来到朱家,先拜朱家祖先再拜朱安父母,又聆听了岳母的教诲。

  我做,我做,我做做做。你们尽管让我做,但你们控制不了我怎么想。鲁迅他怎么想?他想,结婚前一切我听你们做主,结婚后一切我自己做主,那时你们可得听我的了。

  也不知是遗传作祟还是榜样的力量,结婚后做了自己主的鲁迅对待妻子朱安,就像爷爷周福清当年对待继奶奶蒋氏,冷她,孤她,霉她,把她当空气。新婚之夜,怎么样的呢?那是人家的隐私,不好乱猜测。第二、三个晚上,据说,他连新房都没进。又据说,第四天,他重返日本。

  自己做主,原来就是这样的—不顾他人的感受。

  回头看,他之所以规规矩矩地尽新郎义务完成既定成婚仪式,不过是因为或许他认为不符合个人意志的程序可以任意践踏,可能他也不觉得遵守程序一定意味着实践内容,也许他更不把程序当做一种承诺。他日后的做法,表明他只把那程序当成了一场儿戏,可以不负责地像黑板上的粉笔字任意擦掉,也可以像电脑上的图片随便删去。做完了,就做完了,没什么。

  你这么想,朱安可不这么想。她想的是,走完了这些程序,我就是你的新娘了,我就是周家的人了,日后也会是周家的鬼。我成了你的妻子,我要伺候你照顾你,为你生儿育女为周家传宗接代。她非要这么想不可,我管不着。可是,是你,就是你,给了她这么想的机会,更让她以为你已经给了她婚姻的承诺。不,不是我,是我妈。但是,新郎是你,你做了新郎,却逃避做丈夫,你给了她机会,却又让那机会悬浮在半空,你完成了程序却又放弃实践承诺。这不是我要的,我只当她是我妈给我的一个礼物。

  礼物?即便是礼物,也不是不可以珍爱疼惜,何况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对于母亲送的“朱安”这件礼物,鲁迅只有蔑视,只有弃之如敝屣。

  鲁家不是寡妇胜似寡妇的女人,继蒋氏之后,又有了一个朱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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