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原是清朝旗人妇女的服装,据考证,满人的旗袍下摆是不开衩的。最近书店“老照片”系列泛滥,仔细看民国前的旗袍的确不开衩,样式很土。特别是那领子很特别,立领,极高,高到腮边,硬邦邦很不舒服的样子。据我想来,估计是为了约束妇女的头部运动,使小脚女人更加显得“端庄”。
本世纪初的汉族人相对比较开化,把旗袍领子改低了。特别创意的是把下摆开了衩,那时的汉族男人都说这种服装很漂亮,很美。可是我在想,开衩无非是为了露出女人的大腿,当时的意识形态中女人的身体绝不是“艺术”,民国时的刘海粟几乎被认为是个流氓。就算今日,画个女人大腿之类的艺术还未为全体国人所接受。可是为什么这种服装在将近一个世纪前就已经是“美”的呢?
原因无非是男人喜欢,开衩能看到大腿,我想看旗袍开衩处裸露的大腿的男人,投入视力最多的肯定是开衩的最上方,就是靠近大腿根部的那片,而绝非是脚踝附近。于是就能联想到那看不到的腿根、私处,进而是床、是做爱。旗袍被认为是时装,只要穿的起,所有丈夫、父亲都不反对家里女人穿旗袍。但是极力反对自己的女儿或老婆穿开衩很高的旗袍。心里却希望的旗袍开衩高一点、再高一点。因为不好意思直接说:“对面的女孩给我看看大腿”,只好间接说开了衩的旗袍好看了。
老夫子说:“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嘴上假装没有邪念,夫子说这不是君子。
一
国庆五十周年,普天同庆。上海台有一档联欢节目,里面有一个场景是五十六个演员穿着各民族传统服装(里面也有穿旗袍的满族妇女,只是有没有开衩没看清楚)。主持人朗诵:“我们团结各少数民族兄弟姐妹,一起建设我们美丽的祖国”。这句话不对,上纲上线的话就是反动!“我们”显然是代表汉族了,祖国是“我们”的?我在想:至少是着朗诵词的作者有强烈的狭隘民族意识,以“主人”至少是“领导”自居。明明想看女人大腿,确说旗袍好看!
美国宣布内阁人员名单,没有在国务卿奥尔布赖特名字的后面加上(女)、(犹太族)。也许是因为在美国看大腿不是件很稀奇的事情吧。
二
鲁迅先生见过妓女夜晚倚门候客时穿开衩高的“似乎高到了腰间”的旗袍。妓女最好是“美”的,这样开价高,所以穿旗袍。开衩似乎到了腰间,无非是迎合“美”的概念,使自己更“美”,恨不得把自己吃饭的那个玩意也当街“美”出来。
某人标榜自己:“我当领导数十年来,从未贪污受贿。某某、某某等单位多次派人来我家塞我红包,均被我婉言谢绝了。”此人必是狗官。
不贪污受贿便以为功德。对待犯罪份子(行贿肯定是犯罪,行贿之人那便是罪犯了,刑法上这样规定的)只是“婉言谢绝”。因为不是他不受贿,而只是不敢受、不便受或图籍此为功德罢了。不然向他这样“正义之人”何不将对方扭送司法机关,办他个行贿之罪呢?
某友自加国归,哀叹前些日坐洋牢之苦。违反交通规则被洋警截住,慑于此国罚款高昂,偷偷塞洋警红包一个,央求“放一马”。这招在国内很行得通,就算偶然遇到“清官”,也会被认为“拎得清、识时务”,手下自然留情。想不到洋警掏出手铐,背剪我友双手,告曰:“本来只是罚款,现时将加告你‘贿赂国家公务员’之罪”。随后便成三月阶下囚。
由此想到刘青山、张子善直到陈希同,无不说自己曾经是乖的。又想到妓女为了“美”,就把旗袍的衩开到腰间。
另:行文至此,女友丫儿说她本是汉族,后母亲听说少数民族学生考学校可以加分,便走门路将丫儿的户口簿改了。丫儿从此随其外祖母姓,民族一栏也随其外祖母变成了“畲族”。既然口口声声说平等,为何又要厚此薄彼?无非就象男人骨子里想看旗袍开衩处的艳腿,嘴上不说罢了。
丫儿又说,旗袍开衩是辛亥革命时期,女性为反封建所为。我就很纳闷,这不是女人作践自己吗?为了“反封建”而存心给男人看大腿?这好象和扯断裹脚布是两回事情。
网友jianjian今日搬场,我去帮忙,完事后jianjian在饭店犒劳众兄弟。席间见一服务员小姐着一旗袍,开衩“似乎到了腰间”不算,设计者别出心裁地在领扣下方开了个细茄子状的洞,“茄子”深达乳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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