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少即是多,少有的上的厅堂下得厨房的服饰。一件旗袍可省去裤装,可外穿,可打底,夏天可以,冬天也可以,宴会舞台去得,巷道里弄也去得……
宋美龄将它穿到了美国国会,巩俐将它穿到了红毯上,张曼玉将它穿入了电影。旗袍被捧得太高了,普通人就有点怯了,气质不到位,身材不完美,场合不上档次,没有这些怎么敢穿旗袍?!
张爱玲说个人住在个人的衣服里,又说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语言,随身带着的袖珍戏剧。旗袍是女人最好的代言,你不说话,只站着,听它替你说……
想吸引心仪的他,想性感又含蓄……
想静静的呆着,又不想被完全忘记忽略……
想优雅的享受午后的阳光,想有点儿精致的小情调……
想好好表现,又不想太古板……
想在聚会时不同凡俗,闪的 blingbling ……
民国的女子不尽然全都是身量苗条、温柔娴静的大家闺秀模样,定也有圆润丰腴的,有清瘦细弱的,有活泼跳脱的,有干练利落的……有多少女子就有多少模样,有多少模样就有多少旗袍。它近了远,远了又近;它最初是新鲜活泼的,渐渐的有了时间的沉淀,韵味依旧。
爱需要勇气:童心未泯,心不为形役,穿旗袍不错;自信又敢于叩问自己,选旗袍总不会错;大胆出位,不走寻常路,旗袍原本也这样;白云苍狗,初心不减以笑对之,搭档旗袍再好也没有了。这样的衣服,没有勇气去爱,不知道是不是一生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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