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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男人报夺妻之仇是犯罪

2012/10/08作者/赵炎来源/网易阅读人次/5042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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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个男人,老婆若被人霸占了,肯定不甘心。对男人而言,何谓一辈子的深仇大恨?深仇,即杀父之仇;大恨,即“夺妻之恨”。如果你到春秋时代转一圈,就会发现,报杀父之仇可以,雪夺妻之恨却不行,不但不行,你连恨也不能恨,因为你恨了,就是犯罪,要被惩处。…

一个男人,老婆若被人霸占了,肯定不甘心。对男人而言,何谓一辈子的深仇大恨?深仇,即杀父之仇;大恨,即“夺妻之恨”。对于此类仇恨,但凡有些血性的男人,其复仇之心恐怕会跟地球引力一样,永远不会消失。

这算是历史常识了吧?但是,历史往往非常识。如果你到春秋时代转一圈,就会发现,报杀父之仇可以,雪夺妻之恨却不行,不但不行,你连恨也不能恨,因为你恨了,就是犯罪,要被惩处。

未来美好,道路没有

郑国贵族公孙楚与士人徐吾犯的妹妹定了婚约,下了聘礼。他的族兄、上大夫公孙黑,听说徐家姑娘是冰肌雪貌的大美女,就仗着自己是哥哥,官也比弟弟大,也派人硬送聘礼。一女咋能同时嫁二夫?且这两位还都是贵族,得罪不起。徐吾犯开始犯难了,求执政子产作主。子产说:“让你妹妹自己选。”结果,姑娘认准了“谁先下聘礼,我跟谁”的理儿,选了公孙楚。

被美人偶像了,公孙楚很开心,终于抱得美人归。可他开心得有点早了,未来美好,却基本没有路,因为他没有好好学习法律。

过了几天,贼心不死的公孙黑公然上门抢人,公孙楚恨得牙痒痒。兄弟两随即展开一场夺妻与护妻的大战,公孙黑不占地利,被公孙楚打得狼狈而逃。

官司又闹到子产那里,子产判决:“公孙楚有罪,因为公孙黑是上大夫,又是族兄,伤害他就是贱犯贵,幼凌长;在大街上伤人,更是违犯国法。”于是,公孙楚被放逐吴地,公孙黑当庭释放,美貌的徐家姑娘归公孙黑所有。

夺妻是小事,法律尊严是大事

相关律条,未能查阅到,却发现了当时在各国通用的“十等制”,即“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台臣子弟”。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上级可以任意支配或夺取下级的所有,下级必须无条件满足上级的需要;长辈可以任意支配或夺取晚辈的所有,晚辈必须无条件满足长辈的需要。

这跟后来的“三纲”很近似。有了这个“十等制”作为法律依据,下级或晚辈的妻子,自然就成了上级或长辈支配和夺取的对象,且不犯法。如果下级或晚辈对此产生了夺妻之恨,并实施报复行动,就是违法犯罪。因为触犯贵贱、长幼、上下有别的森严等级制度,对奴隶主来说,比公然劫掠他人妻妾的行为更加严重。

宋国太宰华父督,路遇司马孔父嘉的妻子,对她的美貌非常吃惊,盯着看个不停。不久,华父督公然带着家将闯入司马府,杀死孔父嘉,将其妻霸占。这就很过分了,你夺妻就夺妻,孔父嘉或许也就忍了,何必又杀人家?对此,宋殇公很生气,认为华父督不对,必须认错,接受国法制裁。还说,如果孔父嘉当时反抗,你杀他,就对了。谁知,华父督军政大权在握,不但不认错,还杀死了宋殇公,另立了傀儡国君。

鲁庄公发现党氏家的姑娘漂亮,就派人去抢。党氏不干,说姑娘已有婆家。鲁庄公却说,如果你不干,就灭族,如果她婆家不干,同样灭族,法律尊严不容你等破坏。楚国公子圉身居令尹高位,发现大司马的妻妾比自己的漂亮,便想去帮忙“松土”。可大司马是管军队的,焉能随随便便就烦?不就范,那就杀,因为我官比你大,这个律条必须维护。公子圉最终杀了大司马,把妻妾和家财全部占为己有。他们敢于如此肆无忌惮,就是因为等级制度赋予的权势在作祟。

老子爬灰无罪,儿子弑父有罪

卫宣公为儿子急子娶了个齐国姑娘,新娘来到卫国,宣公发现很漂亮,立即占为己有。急子的表现很“大度”,因为他不敢不“大度”,除非他敢于跟老子撕破脸。这方面,蔡景公的儿子是个例外。蔡景公为儿子从楚国娶来个美丽妻子,先是上演扒灰丑剧,后来干脆完全彻底的霸占儿媳。儿子一怒之下,把景公杀死了。对此,当时的史家并不批评蔡景公乱伦,却指责其儿子弑父。

楚平王也是一路货色,他为了改善与秦国的关系,决定让太子建娶个秦国妻子。新娘子迎到半路,他听说新娘很美,就直接自己享用了。太子建当时的心理大概很复杂,恨不能恨,弑父又不敢。即便如此,他老子也没放过他,为了防止蔡景公扒灰被杀的丑史在自己身上重演,楚平王以加强边防为名,把太子建安置在遥远的边城。

想报仇也行,看你有无实力

国君能够霸占儿媳,哥哥就可以夺占弟妻,就像文章开头说的公孙黑夺族弟公孙楚的妻子一样。如果被夺者甘心做坨屎也就算了,如果不甘心做坨屎,那就看你有没有“抗法”的实力了。游戏规则告诉我们,实力决定一切。谁有实力,谁就可以修改或重新制定规则。

鲁国穆伯在莒国娶了姊妹二人,长妻病死,他又要从莒国再娶继室。莒国拒绝,穆伯耍了个花腔,说是为族弟聘娶。不久,穆伯到莒国会盟,顺便迎娶弟媳,却在半路上占有了人家。族弟大怒,扬言要联合莒国攻打穆伯。他为何敢“大怒”?在赵炎看来,他的资本还是军队,力量似乎不在穆伯之下。

鲁昭公是个明白人,知道此君一旦跟莒国联手,穆伯必输无疑,还会引发两个国家之间的战争,后果不堪设想。于是,在鲁昭公的倡议下,鲁国的“国法”重新修订:当哥哥的不能夺弟弟的媳妇,责令穆伯把此女还给族弟了事。

相反,没有实力的对抗,就是鸡蛋碰石头了。《左传·文公十八年》里记了一个故事,说齐懿公当太子时,发现小民阎职的妻子美丽异常,随即夺来“松土”。阎职抗议,尽管声音微弱,齐懿公还是听到了,勃然大怒:你算哪根葱?就处罚阎职为自己驾车,进行侮辱。直到阎职求饶,才罢休。

非常识结论

在春秋时做男人,实在是很憋屈的,名花虽有主,上级和长辈随时可以来松松土,你还不能恨,恨了,就灭了你。你若想卧薪尝胆,打算留得青山在,以后找机会报仇,那更不行,因为青山依旧在,你却不一定有柴烧。

春秋就是这样的一个时代。一方面是文化高度膨胀,百家争鸣、说美女是祸水,口水能把人淹死;一方面又盛行夺妻和乱伦,美女个个想要,而且稀松平常,还不会招来史家的口水。前文中所记下来的例子,大多都是因为和国家大事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才被追记下来的。

在春秋时期做男人,一定要学会跟爱妻保持距离:鸳鸯戏水?小心上级和长辈让你呛死;比翼双飞?小心上级和长辈让你摔死。因为你的爱妻今天是你的,明天或者就未必了。想想还是别穿越了,回到今天做男人,比较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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