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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里男性眼中的爱情与婚姻

2011/11/17作者/乐云阅读人次/3608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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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婚姻是爱情的延续,爱情是婚姻的基础,但看似繁丽的爱情之树不一定会结出美满的婚姻之果。恩格斯曾经说过:“古代所仅有的那一点夫妻之爱,并不是主观的爱好,而是婚姻的附加物。”无独有偶,近人辜鸿铭也曾有过类似的言论:“而在中国,婚姻正如我曾说的,是一种社会婚姻,…

  婚姻是爱情的延续,爱情是婚姻的基础,但看似繁丽的爱情之树不一定会结出美满的婚姻之果。恩格斯曾经说过:“古代所仅有的那一点夫妻之爱,并不是主观的爱好,而是婚姻的附加物。”无独有偶,近人辜鸿铭也曾有过类似的言论:“而在中国,婚姻正如我曾说的,是一种社会婚姻,一种不建立在夫妇之间,而介于妇人同夫家之间的契约——在这个契约中,她不仅要对丈夫本人负责,还对他的家庭负有责任。”

  不论是“义务”还是“契约”,男性视角观照下的婚姻生活,必然以女性被套上层层道德枷锁为旨归,而男性则游离于“契约”之外,将家庭事务一股脑儿地推卸给女性,女性在上奉公婆,下抚子女,侍候丈夫,处理族邻关系中逐渐丧失了自我。当女性的情爱追求、价值实现被日常家庭生活逐渐消解后,女性已不可能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存在于社会而是转换为家庭的载体和男性的附庸。

  但男性对女性的要求不止于此。当男性贫贱不堪时,女性须隐忍体贴,不能有丝毫怨言,当男性有痴呆狂的毛病时,女性要悉心照料,助其早日康复(如《小翠》、《叶生》、《书痴》等)。从这些来说,女性往往充当了男性某种立身处世的工具,在这种“工具”心理的作用下,男性的夫权思想极度膨胀,并有可能病态地放纵自己的欲望:好色贪财、妄想妻妾成群子孙满堂,甚至为一己之利而鬻妻(《云翠仙》)、杀妻(《姚安》、《金生色》)、逼妻殉葬(《祝翁》)。

  作为这种自私变态心理的承受体,女性情爱心理在长期被践踏,被忽略后无奈地被异化。《聊斋》中荡妇与悍妇这两类女性形象是作者极力鞭挞的,但分析其心理却耐人寻味。《泥书生》中陈氏梦里与泥书生交会,其实反映了女性对男性及婚姻生活的不满。《金姑夫》中女鬼梅姑在守望门寡多年后忍耐不住与金生相会,表明女性在礼教与情欲之间更愿意选择后者。《江城》中江城婚前温柔而婚后凶悍无比,虽然作者以前世孽缘作解,但不妨阐释为女性对男性滥交的不满以及压抑过久的畸形爆发。这些荡妇与悍妇,希望保持其独立的人格及情爱追求,但在男性社会的挤压下不得不步步退缩,最终不是被感化便是因“执迷不悟”而遭报应。

  《聊斋》的某些篇章不同程度地表现了一些夫妻生活情趣,如《小谢》的诗画唱酬,《双灯》的赌酒,《小翠》的扮鬼作戏,尽管过去“闺房燕妮之情意,家庭米盐之琐屑,大抵不列载于篇章”,但其实这些“闺房之乐”是增进夫妻感情、巩固婚姻基础的催化剂,前人对此曾有论述。不过,《聊斋》同样传递出这样一条信息:“乐”必须以“礼”的控制为前提,达到真正的“礼乐合一”,一旦“乐”超出了“礼”的驾驭,则往往会使主人公引火烧身,濒临险境。《嫦娥》中宗生与嫦娥、颠当闺房嬉戏,其乐无穷,但由于“狎戏无节”,导致一婢女坠楼而亡,由此官司缠身。《小翠》中小翠将元丰装扮成王侯模样,被仇人告发,几乎使王家灭门九族。虽然结局都是在神力帮助下化险为夷,但它其实也替人们颇为艳羡的“闺房之乐”敲响了警钟。

  当然,婚姻生活不可能只是夫妻朝夕相对,不食人间烟火。正如日本心理学家国分康孝所说:“恋爱是封闭的人际关系,结婚是开放的人际关系。结婚是进入社会,恋爱则是游离于社会。”婚姻中的男女必须和家族、家庭中形形色色的人物打交道,《聊斋》对家庭家族内部的男性交往述之甚少,只在男性与岳父的交往中出现寥寥数笔,更多地是体现在婆媳、妻妾等女性关系上。一方面,男性希望妻妾相安无事妻贤妾敬,如《林氏》、《萧七》诸篇,但妻妾地位的不平等经常会引发妻妾冲突,如《马介甫》、《邵九娘》等篇,均不遗余力地渲染了悍妻的斑斑劣行及贤妻的隐忍向善。男性去洞察悍妻劣行背后的情感波澜,因而尽管深恶痛绝但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去制止杜绝,最后只有从佛家的因果报应说中去寻求答案。

  另一方面,婆媳关系是女性进入男性家庭后必须首先面对的关系,在婆婆看来,媳妇“侵入”自己的家庭,必然会动摇曾经牢不可破的母子关系,因而持谨慎、观望的态度。多数情况下,媳妇以自己的孝顺恭敬最终改变婆婆的态度,婆媳和好,这是以媳妇对婆婆让步、承认其领导权威换来的。《聊斋》中另有一类女性对婆媳关系中的不平等地位有所觉醒,如《青蛙神》中十娘因不操女红而遭婆婆的责备,十娘负气登堂曰:“儿妇朝侍食,暮问寝,事姑者,其道如何?所短者,不能吝佣钱,自作苦耳。”《小翠》中小翠失手打碎价值千金的玉瓶换来公婆的“交口诃骂”,“女奋而出,谓公子曰:‘我在汝家,所得金者不止一瓶,何遂不少存面目?’”这些话当然不能抛开当时特定的语境及包含某些负气的成份,但无疑也表明了女性不愿在家庭中对公婆处处俯首听命,她们渴望拥有自己的生活空间和人格尊严。

  《聊斋》中的许多婚姻缺乏情爱基础,对此作者有一定认识并感到困惑,如《孙生》中夫妻同床异梦形同路人,虽然可以用巫术使夫妻“琴瑟和好”,但其可信度令人怀疑。一方面,由于男女婚姻要么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要么是“一见钟情式”的,其婚姻基础大多脆弱而松散;另一方面,由于天生的人格优越心态及由此生发出的对美色的狂热追逐,因而很难想像男性在漫漫人生长途中对单个女性的情爱会坚贞不贰,从始至终。

  女性进入婚姻的“围城”,要么顺从,放弃其固有的天性做个贤妻良母,如《婴宁》、《聂小倩》等,要么离开,以牺牲自己的婚姻抛离子女为代价,如《翩翩》、《侠女》、《罗刹海市》等。贤妻良母似乎结局不错,丈夫仕途通达,子孙皆“仕进有声”,但这是以女性自我的失去,以女性对男性的附属换来的,其代价也忒大了些,故而遭到一些有见识女性的抵制,《辛十四娘》中辛十四娘离开冯生时说的一句话便颇具代表性:“今视尘俗益厌苦。”这些女性毫无例外地想获得一份真挚美满的爱情,但在洞悉那种虚假美丽的爱情本质后,她们毅然选择了放弃,宁愿独守终身也不愿臣服于男性的权威,她们卓尔不群的表现正代表了对传统婚姻观念的某种自觉反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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