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刑,是古代用于破坏生殖机能的一种酷刑,位列“五刑”。一般认为,宫刑是迫害和羞辱男子的专利,其实不然。古代不少女子,尤其是那些犯了“淫罪”的女子,很多情况下也会遭受宫刑。女子宫刑的种类很多,归结起来,可以分为五种。
其一,缝阴术。缝阴术,也叫做锁阴术,即用针线绳索将女子外阴缝闭起来。这种宫刑术,因其极其卑鄙、下流,官场上一般不用,但在民间却非常盛行。丈夫对付红杏出墙的妻子,妒妇对付与丈夫有染的奴婢,都乐衷于此法。清朝人褚人获所著的《坚瓠集》中,就有“捣蒜纳婢阴内,而以绳闭之”、“以锥钻其阴而锁之,弃钥匙于井”的类似记载。据说,安徽毫州有座古建筑“缝阴楼”,此怪名大概就源于这种民间刑罚。
其二,幽闭术。明朝人王兆云在《碣石剩谈》中提到了此法的操作:“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这就是通常所讲的“幽闭”。至于是什么器官坠落,有人认为是子宫,有人认为是阴道前壁,但这两种脱垂并不能从根本上断绝性交。对此,清人吴芗见解独特,他说,妇女阴道深处有块小骨叫“羞秘骨”,一旦施加外力使它坠下来,就会像闸门一样闸封阴道,无法性交,从而达到惩处女子的目的。
其三,骑木驴。木驴不是一种玩具,而是一种比缝阴和幽闭更具杀伤力的宫刑。缝闭和堵住阴道,不会使其丧命,而骑上木驴,则小命难保。一具横放的鞍马样的小车,上面凸立一根长度尺余、直径寸许的木笋(象征驴毬),受刑女子坐在鞍马上,小车推动时,下面的器械发力,联动木笋上下伸缩,受刑的女犯被坚硬的木笋捣烂子宫和内脏,多半气息奄奄。《水浒传》中的王婆被判剐刑后,就有过骑木驴游街示众的经历。
其四,挖阴术。挖阴,顾名思义就是挖去生殖器。男子割去生殖器,在“蚕室”里待上个把月,也就能痊愈了;而女子被挖生殖器,涉及体内多处重大器官,在古代比较落后的医学条件下,这种刑罚显得异常残酷,受刑的女子往往因为血流不止,而死于非命。另外,王夫之在《识小录》里还有“于牝剔去其筋,如制马豕之类,使欲心消灭”的说法,此法破坏程度较小,操作起来较复杂,没有“庖丁解牛”那两下子,恐怕是做不到的。
其五,椓窍法。椓窍,也称椓或椓杙,“椓”和“杙”的原意是指拴牲畜的木撅子,另据《说文》解释为“以棍击伐”之意。“窍”,应该是指女性下体。椓窍,就是用这种木撅子摧残女性阴部,其狠毒程度可想而知。汉景帝时,广川王刘去和他的王后阳城昭信残害姬人陶望卿,望卿被逼,投井而死。昭信不解恨,又叫人把她的尸体捞出来,“椓杙其阴中”。对死人尚且如此,如果用在活人身上,其残酷程度决不亚于对男子的阉割。
宫刑,在“五刑”中名列第二位,仅次于砍头的“大辟”。从古至今,人们都把生殖器的价值看得很重,是仅次于脑袋的“第二生命”。生殖器遭到破坏,无论是从生理上、心理上,还是从精神上,都会给受刑者造成巨大打击。尤其是女子被“宫”,其花样之新颖,名目之繁多,方法之离奇,场面之血腥,既可以反映出古代刑罚之发达,封建制度之弊病,也暴露了行刑者思想之阴暗,心理之变态。这些处心积虑、带有流氓色彩的女子宫刑术,充分体现了男权社会对女性的非人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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