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些亲爱的观众朋友们,特别愿意力求人的完美,有时候就疏忽了本质优点,要求我们做“三好学生”。社会上这样的人有吗?有,肯定会有,但是我做不到。
“相比电影《风声》中的汉奸王田香,丁默群更像一个人,这也许是在以往的影视作品中并不多见的。”《旗袍》中的丁默群,是王志文继《风声》里的王田香演绎的又一个反面的特务角色。这部谍战大戏在全国卫视播出后,收视率创下了新高。
这是一个和《色·戒》相似的故事。王志文演的丁默群和梁朝伟演的易先生差不多,是汪伪的特工头子。在《旗袍》里,丁默群原来是大学校长,即使成为特务,但仍然对旗袍文化情有独钟,最终因此陷于共产党员关萍露设下的 “美人计”无法自拔。
我想让妈妈快乐
在《旗袍》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问王志文谁是他见过的把旗袍穿得最美的人?王志文郑重起来:“我母亲。我看过我妈妈年轻时穿旗袍的照片,就我的印象来说,她穿旗袍是最美的。 ”
从小到大,母亲一直是最支持他的人。
“我需要200元钱,去成都参加电影学院的考试。”想当演员的想法被哥哥泼了冷水之后,高中生王志文找到了母亲。“我小的时候,生活并不像今天丰富多彩,看电影差不多是节假日才会有一次。能够坐在电影院里看电影是一件非常幸福、快乐的事情,就像是在过一个节日。那时候我就想,演员这个工作真好,能够让大家愉快。”母亲想了一会,马上就答应了,给了他200元钱。家里的经济条件并不宽裕,在1984年,母亲的月工资是50元,这基本是家里的全部收入。
想当演员是因为一个朴素的愿望:想让母亲快乐。父亲因为遭遇车祸很早就去世了,家庭的重担全部压在母亲的肩上。志文在家排行老三,上面还有两个哥哥。“我妈和我爸感情一直非常好,家里突然出现这么大变故,我妈一下接受不了,就经常一个人悄悄流泪。家里一共兄弟三个,我最小,总想替她分担一点,有时候夜里一觉醒来,摸着黑往妈妈眼睛上摸一摸,如果全是泪水,我后边的觉就睡不踏实了,如果妈妈脸上是干的,我就安心了。”
因为母亲的支持,哥哥不再反对,到火车站买好了票。18岁的王志文一个人坐着火车去了成都,为了省钱,志文坐的是硬座,从上海去成都需要三个白天两个夜晚。他随身带着一个叮当作响的布包,里面是干粮、水杯和妈妈准备的盒饭。
在火车上,因为空气干燥,王志文流了很多鼻血,他熟练地拿出报纸,捏成团,塞进鼻孔。坐累了,就站着。车厢里空气浑浊,人声嘈杂,味道难闻。到晚上了,拿两张报纸就钻到座位的底下躺下,看着一双双腿和脚,怎么也睡不着。
到了成都已经是晚上10点,公共汽车已经停了,按着手上的纸条,左拐右转,志文找到了一个朋友的亲戚家里。第二天,去考试点报上了名。借住的人家房子不大,主人对他的态度也不冷不热。第三天,志文搬到了教自己高中数学的郑老师弟弟家里。这个家庭对志文很热情,郑阿姨给他做了很多好吃的菜。
每天考试,郑阿姨都会陪志文一起去。当时的考试也很简单,除了文化课考试以外,就是表演。表演考试也不复杂,表演一个小品,唱一首歌。考试完回家,志文就给母亲写信,报告自己每天的情况。在成都的两个星期里,志文给母亲写了12封信。
回到上海以后,在暑假过了一半的时候,王志文接到了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的录取通知书。回想当年的考试经历,王志文说,“18岁的时候选择了演员为我的职业,但是当时我没料到它带来的名和利。那个时候,人对钱还没有这么明晰的认识,人们认为名和钱是很庸俗的东西。”
在北京学习工作10年以后,为了照顾年老的母亲,王志文回到了上海。“在1995、1996那两年,我妈妈打给我的电话突然越来越多了,后来我就想,可能是她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太好,对我的依赖渐渐多了起来。我一直想把我妈照顾好,那我就回到了上海。”
一回上海,志文就给妈妈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自己住一间10平方米的小屋。除了工作以外,志文三天两头去和母亲吃饭聊天。后来,由于母亲缺乏“安全感”,王志文决定换一套大一些的房子,“把她接过来一起住,这样每天能够看到她,她也能每天看见我,我想会好一些”。
想做一个好演员
王志文演艺生涯的第一次打击来自大一的班主任徐老师。在秦皇岛的海边,徐老师和志文在海边散步,徐老师对志文说,“下学期我就不教你们了,志文你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孩子,文化课很好,你的字也写得很好。所以你要做好准备,我们招你进来是让你来当老师的,要为学校培养师资力量,而且你做演员可能要吃点亏,要差点。”志文听了当时一惊,回答说:“我当不了演员你招我干什么呢?你招我就意味着我可以成为好演员,再说,我还没有演过戏,我怎么能够教学生表演呢?”徐老师的话像子弹一样打在了志文身上,也激起了志文身上的顽强的意志:我一定要当一个好演员!
不仅如此,就连给志文讲专业课的老师也感到纳闷,志文的作业为什么他自己不演主角,老是让其他同学担任主演呢?这样的次数多了,老师就忍不住问他:“志文,你怎么像一个导演,你编的小品和片断都被别人接受了,你应该在这个里面当主角,你为什么老是在自己创作的戏里担任一个不重要的角色呢?”志文的回答是:“在我这个故事里,我觉得其他人比我更适合扮演主角。”
正因为如此,志文在成名以后,才会不按照演艺圈里的行规出牌,仍然会像接一部戏的主演那样认真地去演一个戏里的配角。志文说,“在电影这个总体当中,必须要有很多的零件一起运作这个机器才能正常地运转,配角同样重要。但是我们经常把这个主次分得很清楚,老是觉得演员红了以后就能演主角不能演配角,这是错误的想法。”
另外一次打击来自大四。一位叫张军钊的电影导演,请王志文在他导演的电影《弧光》中担任男主角。结果电影拍了一个月,导演对志文说要换男主角,而且说志文不会演戏。这件事对志文刺激很大。直到在《南行记》、《皇城根》、《过把瘾》中出现,作为演员的志文终于得到了专家和观众的肯定,志文的委屈和心内的缺憾才补全。
现在的志文,越来越坚定自己了。“80年代末,正处在我们中国很多审美的概念上的变化时期。尤其是对演员,以前我们觉得演员是带有模范作用的,后来觉得演员他应该更加以人性来面对这个职业。原来一些既有的规定被打破了,典型化的表演程式被突破了,很多按照以前观念被认为做不了演员的人,也可以通过努力成为一个很不错的演员了。就是这样,从那个时候我开始了演员生涯。尽管有很多东西是一直在变,但是我的心理上有一个坚定的东西始终没有改变,这就是我建立起来的一个做人信念和表演标准,这个是你自己都不允许自己变的。”
做人要讲道理
毕业以后,志文分到了中央戏剧学院戏剧研究所工作。生活环境特别差,一间小屋两人合住,另外一位先生就在屋子里打隔断,他占三分之二,留给志文三分之一的面积。他在这样的环境里过了多年。
按照工龄,志文早就应该是教授了。但是当学校通知王志文参加评级,王志文得知评级要经过开会、填表以后,他决定放弃了评选。原因看似简单:“因为开会是我厌恶的事,填表也是我不喜欢的事,如果我为了一个职称,我要评一个一级演员、教授,然后我要填无数张表,然后我要开无数个会,以这样来交换的话,我觉得这不是我的事。”
志文在乎的是原则:某年中戏分房子,按照王志文的资格,应该在分房之列,但是却没有给他分。王志文很不高兴,给院长打了一个电话,大意是,我是中戏的人,每部戏都给学校交劳务费,接每部戏都是公司先找学校签,然后再来找我,这是我一贯的做法。我这样做了,你就没有权力不给我分房子,你不能无视我的存在。
很快,中戏分给志文一套90多平方米的房子。在拿到钥匙以后的一个月,王志文把房子的钥匙退回给院长。院长表示非常不理解:“分给你的房子怎么给退回来了?”志文回答说,“分不分,这是你们的事,要不要,这是我的事。因为我现在在上海生活,北京的房子我不用,搁在我这儿浪费,我相信学校很多人期待着这房子,这房子可以给他们。”
直到现在,每逢年假节,学校在分一些福利物品的时候,都会给王志文分一份。王志文把这些东西分给了研究所的同事们。“因为这些东西是我不需要的,为了拿这些东西飞北京一趟,很不值得。房子给了我空在那儿,我觉得是很大的浪费,所以从北京搬回上海的时候,我连自己那间宿舍都让给了学校另外的一个年轻的夫妇住,其实我完全可以不把这个房子交给他们,但我想我没用,他们没有房子住,生活有困难,那我就给他们住了。”
王志文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也是上海人最爱讲的一句话:做人要讲道理。
做名人不易
志文喜欢回忆学生时代。“上学的时候不会面对很多学习以外的事情。我个人的经历也是从学校到学校,工作单位也是学校。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比较干净、比较简单的地方。后来慢慢步入社会了,很多社会上的事情我不适应。”
没有成名的时候总想着成名,成名以后有很多烦恼。红火以后的志文,有一段时间内,非常不适应生活的变化。“演员这个职业让你想有所作为,想学有所成,出了名以后你怎么来面对这个名,其实出了名不是一件好事,社会对你的要求和看法和没出名以前完全不一样。但是没出名之前你不知道,没有做好准备。”
“人们会在你成名之前和成名之后有不同的看法。因为他们的要求是不一样的,以前你打一个电话,我没给你回你无所谓的,不回就不回了呗。但是,因为我成名了,我没回这就成一个事了,在很多人眼里这就是一个事。我还是喜欢人跟人之间平等的关系,如果是我朋友的话我一定会考虑他的难处,他也会考虑我的难处。”
有趣的是,从一些报刊上读到的王志文跟现实中相处打过交道的王志文,是两个截然不同、差异很大的形象。志文说,“跟我相处时间比较长的人可能知道,比如说我的同学、我的老朋友,他们知道我在出名之前出名以后,一直没有什么变化。”
拍《红粉》的时候,有一位自称是第一个写文章捧王志文的记者,帮助一家南方媒体约王志文写专栏,被王志文婉拒以后,该记者对王志文说:“我准备再捧出一个你这样的明星。”王志文微微一笑回答说:“中国有这人吗?”该记者觉得王志文不给自己面子,遂写了一组文章发表在各地报刊上,大骂王志文忘恩负义,还找了一帮在媒体工作的哥们,要联合起来封杀王志文。
还有一家合肥的报纸,把别人干的事儿硬安到了他的头上,而且根据虚构的事实,大发了一通“某些像王志文这样的演员德行如何如何坏”的议论。王志文选择的是为名誉打“一元钱索赔”官司,结果是那张报纸公开道歉,不痛不痒赔几个钱,发行量却长了好多倍。
“在演员里我算是敢说话的,为什么我现在不说话,其实我也可以讲一些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客套话,大家听了都很舒服。但是难道就不能讲真话了吗?如果让我选择,我宁愿选择真实。但是,真实往往是令人不舒服的。比如我有时候爱喝点酒,跟人家酒后聊天的话第二天就登在了报纸上。但读者不明白我是在什么情况下、什么样的情绪下说的话。然后,媒介大加发挥,甚至故意歪曲、捏造事实,这些伤害了我。”
后来发生了“名片事件”让王志文选择了远离媒体,专门找跟演艺圈和媒体不沾边的朋友交往,在安全的地方发泄和释放自己的个性,“因为我个性里就好这份狂,从事这种职业更不能总压抑自己”。
不可能让所有的人都喜欢我
我觉得电视剧比较简单,大部分的观众爱看,它就是一个不错的电视剧。拍电视剧也比较简单,评论家们对电视剧没有这样那样的要求。而且我觉得我就是一个演员,这个职业是被别人选择的,人家找我拍电影或者拍电视剧,我觉得合适就接拍。我没有把自己当回事,这就是一个工作,一个谋生的手段,是我的兴趣所在,而且不是很乏味,从事工作20年,慢慢就有了感情,自然而然,就走到了现在,那就把它认真做好。在表演上,我对电影和电视剧一样用心,并没有什么区别。
就是说,你以前既定、已经形成的那一套东西都用完了,然后要把原来已经展览过的那部分内容,要从展览会上全部撕掉,然后你要重新建立一套新东西,拿出新作品。我多次讲过,作为演员我演的角色只有一个,从第一个一直演到最后,如果我完成了这个角色,那我就不演电影了。有人问我你是不是演的就是你自己,我说这个事不能这么看,我从来没有渴望把所有的人生放在一部电影作品里。因为我做不到,所以我宁愿把它分散在很多电影和电视剧当中。这样的做法可以把我的生命给延续下去。
我以前总是对书本有一种尊敬,总是以为课本上的东西都是对的,就等于是真理。最早从事表演的时候,剧本给了我艺术规则,给我提供了进入的角度,我也是按这种既定要求在演,慢慢我就发现不是这样。有时候需要改变, 在文字提供的道路之外,还存在另外一种可能性,这样的改变我认为是一种进步。后来我对已经成为事实的东西也会采取怀疑和否定的态度,在别人的角度之外,我会用自己的脑子重新认识组合,产生一个概念,而不是被既定方式所限制,我觉得拍戏就是这样的一个过程,突破已有的框架,听一听不同的意见,会更加丰富已有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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